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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一見鍾情四個字出現,我就全身起雞皮疙瘩,就會想起巴黎三部曲的第一部<Before sunrise>

 

敘述著一對美國人和法國人在異國列車,兩個陌生人有機會坐同一車廂,並在短短的交談時光中,對彼此產生似曾相識的熟撚感,而決定一起下車拜訪浪漫的都式維也納。走在異國街頭,兩人的話題如潺潺流水綿綿不絕,探討的話題雖然隨性,瑣碎,但包含了許多成長經歷中淬煉的哲理,純純的愛戀也在兩人不停的對話中悄悄萌生。

 

高中念的是女校,一畢業就期待著大學可以自由戀愛,最好是一見鍾情的激動。例如,像臺灣偶像劇一樣可以轉角遇到愛,在校園鐘響趕課的路途中,一不小心撞上了轉角的他系學長,然後學長像仙度瑞拉一樣留下了一個信物,最後讓我費盡千辛萬苦和學長相遇,鋪出一個浪漫的童話故事。

 

有一天我和屎蛋哥晚上在聊天,

 

【我】:你對我是一見鍾情?還是日久生情?

【屎蛋哥】:我不知道阿,好像是先有愛慕才追你的

【我】:那就是一見鍾情!!

【我】:因為一見鍾情的狀態,心理和行動都會很積極主動。

【屎蛋哥】:那你對我勒?

【我】:廢話,肯定是日久生情阿!

【我】:怎麼可能對你一見鍾情?

【屎蛋哥】:@@這有什麼差別嘛?

【屎蛋哥】:我也有對你日久更深情阿!

反正我很清楚我對屎蛋哥,一點一見鍾情的感覺都沒有,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,根本不會想他,也不會在乎他在幹嘛或是吃了嗎,其實連他過去的隱私都懶得問和知道,更不可能見到他有什麼小鹿亂撞的感覺,畢竟當時是因為想要一個婚姻,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喜歡他。

 

結婚以前,我認為愛情就是應該轟轟烈烈,一定要錐心刺骨才叫愛。甚至,以前和朋友聊天,關於是愛人比較幸福,還是被愛比較幸福,我都堅持回答:當然是愛人!好像都不折騰自己一番,簡直不是人!甚至,讓一個人對你好,都實在很不好意思,不想欠著別人。

 

結婚兩年多了,跌破不少朋友眼鏡,大家都以為我當初只花兩個月閃婚,肯定離婚,沒想到竟然撐了那麼久,而且還越過越幸福。也許是當初的一個時間點,讓我沒有堅持一定要找一個一見鍾情的人結婚,而是選擇了被愛的角色。這些年,我才意識到,我和屎蛋哥感情升溫的基礎是因為日子久了,感情是自然而然的累積。我們結婚結的晚,都到了一個彼此想要回家有人的年紀,不打擾不參與對方的事業,生活上該吵該鬧該翻臉的情節,差不多都翻篇了好幾回每一場,鬥智鬥腦鬥情緒的結尾,都還是從兩人一起起床和好的畫面開始

 

現在回想起,以前的自己,總是追著別人的屁股後面送殷勤,因為是自己看上的獵物,絕對不能跑; 而對方久而久之習慣了自己這般的主動,也就漸漸把態度擺高了,有時候忘了自己是誰。相反地,當屎蛋哥追著我屁股後面送殷勤時,當我意識到自己也開始姿態滿滿不搭理時,我很快的調整了自己和他的相處方式,我反而會大方接受他的好和付出,可能也因為這樣,日子久了,感情也越來越深了。

 

又有一天晚上,我和屎蛋聊起,有一天如果自己的女兒要選物件了,你會希望她選擇一個一見鍾情的物件,還是日久生情的人呢?沒想到,屎蛋哥馬上回答:當然是日久生情阿,通常女人對男人一見鍾情都是腦子浸水,那個男人肯定不是真心的!只是用了把妹的手段!我反問他:那為什麼你可以對我一見鍾情,娶我勒?他說:我對你的一見鍾情,是代表我想認真,會有結婚想法的動情,而不是你們女人想的那種一夜鍾情,好嘛?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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